處分

  1. 任何討論區小組的成員均可向違規會員作出處分。
  2. 一般處分形式由輕微到嚴重分為:提醒、警告、凍結帳戶及終止會員資格。
  3. 處分形式適用於本規則、版面附加規則及其他由管理員不時定下之臨時或永久規則。

提醒

  1. 如果會員是初犯者,討論區小組成員會向該會員發出提醒一個。
  2. 提醒是針對違反某一條 / 數條規則而發出,每條規則最多只會發出一個提醒,再次違反者會發出警告。
  3. 提醒是永久有效。

警告

  1. 警告是針對重犯某一條規則而發出,警告發出的次數不限。
  2. 警告的有效期為半年,過期的警告會被系統自動刪除。

凍結帳戶

  1. 會員如累積滿一定數量的警告後,會被凍結帳戶。警告數量及凍結帳戶日數的資料請參閱下表:
    警告數量 凍結帳戶日數
    3 2
    6 7

終止會員資格

  1. 當警告數量累積滿十個時,會被立即終止會員資格。
  2. 終止會員資格者不能再登入到 I-Circle 討論區及 I-Circle 各網站。
  3. 終止會員資格者不得重新註冊新帳戶。一經發現會被刪除相關帳戶。

其他處分形式

  1. 管理員有權在不時定下之臨時或永久規則中定下其他形式的處分。

違規通知

  1. 討論區小組會於提醒及警告會員時發出私人訊息通知有關會員。
  2. 所有處分會馬上生效,上訴成功後處分可獲撤消。

上訴

  1. 有關會員需在 48 小時內以其帳戶到「服務台」版面提出上訴。如帳戶經已被凍結或終止會員資格,需使用電郵 (enquiry@i-circle.net) 提出上訴,而發送者的電郵地址亦須要與會員控制台 (UCP) 中所填寫的一致。
  2. 逾期的上訴申請恕不受理。
  3. 由第三者提出之上訴請求或申請恕不受理。
  4. 上訴申請之結果將被視為最終判決,有關會員不得再次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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